引用:
|
作者a09036
以前曾經在家樂福看到麵包販賣部有人吃試吃
一直吃一直拿
然後吃了一圈以後
揚長而去
相信樓上有人會說是你家樂福要給人家試吃的
聽起來也沒錯
然後就在幾個人把試吃麵包吃完以後
有一個帶著孫女的奶奶
看到已經沒有試吃麵包
她直接就用手剝了一個完好的麵包
然後給她自己跟孫女吃
然後那個被剝的麵包就靜靜躺在那裡
一個拿著只能用一次優惠卷的人
把它當作終生卷在用
還自認為沒有錯
因為他怕華碩不出貨所以錄影
就表示他認為他是對的
這讓我想起那個奶奶
她應該也是想說試吃的麵包沒有了
我就不用麻煩服務人員了
我自己剝好了
如果這個奶奶被家樂福人員抓到報警
她應該也可以主張她只是試吃
然後鄉民應該聲援老奶奶
說對啊
試吃麵包沒了應該趕快再弄出來啊!
老奶奶只是試吃不算偷竊
|
金額過小,如果微罪不舉是認真的,頂多罰款就好。
實際上看人辦案……
台灣人偷花偷紙箱(價值數十元)依據竊盜罪起訴,警察抓人,檢察官說竊盜是公訴罪,一定要起訴。還有一個人心生畏懼自殺,因為紙箱主人說那是珍貴的高粱酒紙箱,價值上萬,拿出來曬太陽而已……
強國遊客偷 BB霜(破千),店家報警,警察找到人,賠錢不起訴回國,這時候就不用公訴……
以前認識一位遊民,肚子餓偷麵包被起訴,因為有前科,這次法官判罰3萬。沒錢就進去關一個月。
台灣的司法,非常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