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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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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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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就事論事就是討論現在這個案子的事主, 但你要帶入另一個情景來明理討論.
那我只能說不能一概而論 XD
你要思考的模式其實就是台灣目前的普遍狀況, 把極端的融合再一起要一起處理.
何必呢? 而且還要一個法條可以同時處理兩個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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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惡意/不正當使用優惠代碼的人,要受到處罰。
但現在這事情發展的過程,對於那些使用網路上流傳的優惠代碼的人,一樣可能受害不是嗎 ?事實上momo也常常寄優惠代碼到我的帳號底下,我要買東西時就會點看看可不可以用,可以用我就結帳了。那這樣我要擔心這個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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