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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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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8
引用:
作者起司
明知身體沒危急情況卻叫救護車,當計程車,去醫院看診
合法,但法律規範不完善,算不算法律漏洞?

台灣法律,讓以刑逼民,浪費司法資源者,不用付錢
被亂告的人要跑法院,檢警浪費時間
合法,但法律規範不完善,算不算法律漏洞?


後面刪除, 那邊寫的是多於來混淆視聽的, 上面的才是你真正的心聲.
自己要偷雞, 就不要說被逼了啦; 其實要不是太過分, 人家才懶得理你.

今天就是來彌補漏洞的, 拿樓主新聞裡面那位開刀而以, 別替他難過.
舊 2019-06-04, 04:58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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