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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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30幾年前與3個好朋友一起買了間大房子
房子快130坪共切成四個單位,我爸是其中一戶
最近我爸整理身邊的錢,說他那邊有一戶可以給我弟
那邊我之前都不知道,我爸說之前都是租給別人
前些日子才把房子收回來
我跟我弟去看了房子還不錯,所謂的四單位就是四大區
大家共用大廚房,客廳以及陽台等
自己的區內有獨立小客廳,房間與浴室,感覺很像分租套房但質感好很多
因為地處比較偏僻,我弟不願去住
我爸就把房子產權讓給當初合購的朋友
拿回來的錢好幾百萬,是當年我爸購入金額10倍的錢
我問我爸當年這房是怎麼買的,30多年總有政府稅金要繳吧?
這加一加也不少錢,這錢又是誰出的?
我爸就說當年是他一個好兄弟主導買這間大房子,但他資金不夠
所以找了其他的好兄弟一起湊錢,我爸就出了幾十萬...
當初提議要買的那位拿了最大一區,所有的稅就都給他去繳
他也都沒有任何怨言,30年算下來也是不少錢....
當年的契約我也看了,就簡單白紙黑字寫好四人產權各分配多少大小
房子是登記在大哥名下,稅金則由大哥負擔(就是當初提議的那個)
如果想轉賣必須先詢問其他人,若無想接手的須直到找到為止
所幸我爸持有的這一塊他朋友願意收,價格與市價差不多,真的很佛心
當年友情真的不是蓋的,要是現在怕是難了,可能早就被黑心的朋友給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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