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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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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委員張景森擬六月全面開放山林,民眾身處自然中如遭預不測,國家有無賠償責任?行政院昨天邀集法務部參與國家賠償法審查會,初步決議設置警語而民眾卻涉險受害,國家不必賠償,不過,民眾使用自然環境中的公共設施受害,國家仍有賠償責任。


台灣山、林、溪、海將出現大量警語了

說要改變媽寶國家
結果卻是更媽寶

果然官員的腦袋就是認為
沒國賠就不叫媽寶 XD
舊 2019-05-31, 11:21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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