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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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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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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掉國賠緊箍咒 山界認有助「登山運動進步」

引用:
作者聯合報
「國家賠償法」擬修法,未來登山、攀岩、溯溪、垂釣等危險性活動,國家會提供適當的警告標示,但對人身安全將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中華民國健行登山會副理事長林文坤認為修法「是種進步」,對登山運動有正面發展。

政務委員張景森擬六月全面開放山林,民眾身處自然中如遭預不測,國家有無賠償責任?行政院昨天邀集法務部參與國家賠償法審查會,初步決議設置警語而民眾卻涉險受害,國家不必賠償,不過,民眾使用自然環境中的公共設施受害,國家仍有賠償責任。

林文坤說,近年登山申請國賠最著名案例,就是中山醫學院大學生張博崴山難要求國賠的「博崴媽媽」事件,這起事件對登山產生很大反作用,各縣市推行登山自治管理條例,很多登山活動都被汙名化,「爬山被認為是浪費國家資源」;但他強調,登山運動本就是「對自己負責」的運動,而非依靠國家給保障,相信法案通過後,登山仍能蓬勃發展。

近年縱橫山林發生意外的矚目案例,除了張博崴的山難事件,還有今年初的「比基尼登山客」吳季芸墜谷事件,張博崴二○一一年發生山難,張家認為南投縣消防局搜救不力提出國賠,一審法官判賠,最高法院去年判免賠確定。吳季芸今年一月墜谷失溫死亡,吳的家屬並未提國賠要求。

法務部官員說,張博崴、吳季芸兩案型態不一樣,張博崴是人為因素,有國家賠償的爭議,吳季芸則因個人因素遇難,吳的案例較難符合國家賠償的構成要件。

主管單位認為,國家生態全面開放後,可能衍生國家賠償問題,因此主張在國賠法具體規範。


全面開放山林, 登山客全面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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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9-05-31, 11:04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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