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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a18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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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bben
台灣金管會對於金融產業(保險、銀行)的風險控管要求很高
甚麼準備金、必須遵守法規有的沒的一大堆,還要參加中央存保,沒達到要求就罰款、停業
就是即便銀行保險公司倒掉,大部分老百姓的錢還是拿得回來
(掏空案、超額貸款、官商勾結的就另當別論)

台灣對金融業的風控能力在東南亞、甚至整個亞洲算是很強很龜毛的
拿10%的風險控管程度來建立登山活動的救援付費機制不知該有多好


規範金融業,有錢賺
規範登山客,就算有登山保證金但應該還是穩賠不賺
所以直接禁止最省事
你講錯了 不是有錢賺 是避免民眾重大損失 而且以前規範的不夠好 還是有掏空和金融風暴 只是拿國庫的錢買單快又省事 像數百億的國華幸福人壽案 只有無知的納稅老白省們吃悶虧
     
      
舊 2019-05-31, 10:00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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