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42章經
那如果民眾登山時,因為山上安全設施欠缺維護受損而導致受傷,
譬如步道護欄或是安全拉索損壞等等,也要鼻子摸一摸認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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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釐清所謂登山等活動的定義和範圍再來說這件事比較不會有問題...
例如說進入國家營運管理的遊樂園區, 在預定規畫的路線上因為園方管理不善或設置等等上的失誤造成遊客生命財產的損失則要有一定的賠償機制, 這應該是現行就有的吧!!
至於很多3千米以上高山的部分, 除了特定觀光地區之外, 諸多步道和簡易的安全甚至不安全的輔助設施往往都是台電工程或者是山友及原住民等等自行設置的, 政府在這方面通常沒有具體的行為, 而且高山地貌氣候變化快速及近年來惡劣天候發生率激增的情形下, 我實在沒有什麼認為政府有必要花費較大量的資源來進行這部分的建置和維持, 更別說後續衍生的賠償問題.
我自己身上雖然只揹了十顆百岳, 但在爬山過程中也看過不少形形色色的山友, 也遇過暴雨和地震造成的落石, 更在能見度未達五米的條件下靠著那一根生鏽快腐朽的鐵絲走過卡樓羅斷崖那碎石坡, 我實在不認為身處於這種有風險的條件下是有多少責任應該是要國家去背負的.
國家對於登山運動的支持和理解真地是不夠, 整個急難救助的部分也是遠遠不及格, 但是沒有人逼著你去爬山, 尤其是在體認目前現實的狀況下... 不國賠只是告訴你自己的行為要自己負責, 大多數人去登山都是認為自己準備好了, 但是再多的準備都可能會出事, 這就叫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