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登山出事不國賠了
瀏覽單個文章
ㄧ本道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1
引用:
作者
42章經
那如果民眾在有人管理的點登山時,因為山上安全設施欠缺維護受損而導致受傷,
譬如步道護欄或是安全拉索損壞等等,也要鼻子摸一摸認栽嗎??
我覺得這規定並不適用你說的情況
引用:
對於民眾從事冒險性活動,像是登山、攀岩等,國家除了列警告標示,國家沒有任何的賠償責任。
這個比較像是,在懸崖邊立了一個“請勿靠近”的警告標示
結果登山客還白目過去自拍導致自己摔下山
那麼這個國家自然不會賠償,畢竟我已經告訴你這裡危險,是登山客執意靠近才發生意外
2019-05-31, 08:52 AM #
11
ㄧ本道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ㄧ本道
查詢ㄧ本道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ㄧ本道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