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最近遇到一個私人企業電腦主機相關的案件約一百萬。
直接請你去議價如果你議價成功,要按照主機保固的時間(例如三年)就要押議價金額的 10% 當保固金押在對方那邊三年,保固期到當然是無息退還。
還需要連帶保人?合約還訂類似叫修幾小時沒到、五天內沒有修復完成要罰多少錢、如果有回扣給使用單位要罰款議價的總價…等等,咦!?要連帶保人就因為這樣嗎?怕你倒了賠不出來?叫人呆出來賠?
問題是…利潤都沒 10% 啊?到底是誰在賺誰的錢啊?
我覺得好我菜…現在私人企業都這樣?
難怪好像只有我一家去議價?

這樣子的案件是不是沒做沒事,多做多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