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量刑本來就是法官的職權跟自由心證

搞不好,判罰20萬他就覺得很重了


是的,就如同我前面說的,自由心証就打死一切了

法條再重,遇到法官們想輕判總是可以找到方法

再推給立法問題就把責任推的一乾二淨了
舊 2019-05-28, 04:09 PM #7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跳海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