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如果確信自己有路權過路口不必減速(我是指四輪),對向的騎士就GG了。

我們的交通法規很多抄自美國,但美國人口密度多少,臺灣多少。

很多法官判決傾向於-"即使你有路權有些情況也不能全速衝",也不能說沒有道理。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9-05-26, 09:04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