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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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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呆獸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8
引用:
作者走馬探花
責任制本來就定義在主管職,我記得以前的法條是

只要手下有五個人需管理的,就可以套用責任制

但臺灣慣老闆不一樣,直接省略這一條,誰都可以責任制

想當年在外勤到處跑的時候,就是受過這種苦

濫用責任制,沒給加班,更狠的是周休二日,結果假日客戶有問題

你也要出馬去弄,很常這樣子,版上鄉民跟我待同一間公司過

應該知道這種爛責任制了吧


問題是台灣的勞工很任勞任怨,儘管知道不合理.法,
為了生計,99.99%的人選擇吞下去,極少數會去勞工局投訴。

所以勞動條件還是無解∼
舊 2019-05-23, 06:3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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