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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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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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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REFALCON
A 機車與 B 機車同在外側車道且同向行駛,而該車道地面繪設右轉弧形箭頭標線,B車在右轉時,與A車發生碰撞,
兩車駕駛人皆有受傷,A車自承在B車右後方,A、B兩車駕駛人互控傷害

辯證結果:以本事故同一車道且同向行駛之二車輛事故之情境,其路權之研判,後車有第 94 條第 1 項「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第 3 項「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及第 101 條相關超車之規定義務,
不生第 102 條第 1 項第 7 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之疑義課題。


這個辯證結果符合交通部的函釋,是對的
舊 2019-05-22, 05:31 P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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