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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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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其實呀,在論壇這裡發表任何的論述,
對於事情以及任何的後續都沒有幫助,
它最多就是表達每一個人面對事物的個人觀點,
甚至可以說是每個人自己的....個人介紹,告訴別人你自己是怎麼看待事物。
講什麼勸世或什麼希望別人怎樣的..那些都是多餘的,講的其實都是你自己。
這件事情在我來看,
我不會去管什麼.風險預判呀,如果事前怎樣怎樣防範或者不要拿出來就好..等等的..其實都是馬後炮屁話,
事情發生就是有破壞造成,
設備受到損害時,不管那東西高價低價,
肇事者方面要賠償,這是我認知的天經地義,當然啦..任何人都可以不認同,那是你的事。
去扯什麼..你要想想什麼給別人一次機會的.這真的是....看了只能搖頭而已..
我個人的認知是..
如果我是肇事者或是肇事者的監護人,這件事情我就是責無旁貸,必需負責任賠償,這是我認知的"做人道理",
如果今天物主是我,我才會有資格去說..這算了不用賠,
但如果我不是物主,我認為我沒那資格講那種不負責任的話,
你有本事你去賠償然後再來請求物主原諒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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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9-05-20, 07:52 PM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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