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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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公投就是要改民法還是立專法,
立專法公投勝出當然就立專法。
為何要讓同性有婚姻?
因為發生過太多不合理的事情。
像兩個同性戀一直同居一起生活,
一起買房子,一起供房子,他們兩人很快樂。
但人會生老病死,
其中一方意外或生病死亡,
竟然無法繼承對方遺產!
更別說有兩人一起出錢一起供房,
房子登記 A 結果 A 死亡後,
A 家人就就把 B 趕出去把房子賣了的事。
之前我跟朋友說我支持同性結婚,
他們都說你支持同性戀。
我是異性戀者,我當然是反對同性戀阿!
我要是支持同性戀,
我就去同性戀了,
還結婚生子幹嗎?
但我支持同性結婚因為這是人權,
跟個人支不支持同性戀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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