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路裂假照郭台銘也誤信 男散布謠言罰3000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816810
今年4月18日下午1點左右花蓮發生芮氏規模6.1地震,台北有感,王姓男子在LINE群組傳布松仁路馬路裂開的訊息並附照片,訊息擴散引起恐慌,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也趕往查看,事後證實為柏油填縫產生的錯覺,警方將王函送法辦,台北地院今天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規定,裁處王罰鍰3000元。
418地震後,有民眾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轉傳松仁路出現裂痕的訊息,刑事警察局電偵大隊追查訊息來源發現,照片最早出現在「台大實業坊PTT」,當時網友發表標題為「爆卦─馬路裂開了」的文章,PO文者是台中市賴姓女子,賴女說,照片不是她拍的,警方再循線找到王。
王告訴警察,他在地震第一時間從公司往下拍攝到松仁路路面裂痕的照片,在沒有查證下,即在下午1點7分以「松仁路馬路裂開」為題發文,並附上用手機拍的照片發送到Line的友人群組中;王說,沒有想到短時間內會被大量轉傳,他沒有散播謠言,也很後悔。
警方查辦認為,王未經查證擅自將拍攝及撰寫松仁路地裂的圖、文以LINE群組傳出,導致渲染性假消息的擴散效應,並引起民眾對天災的恐慌,警詢後將王依違反社維法、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規定函送台北地院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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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會不會太扯阿,該男只是地震後從公司往下看 照下來分享
陳述分享他親眼看到的畫面,圖片並沒有經過修改
10個人看到那樣子 至少7個會覺得地似乎真的有裂開了
居然因為未查證要被罰3000!!
一堆新聞台直接報卻都沒事
難道以後我們路上看到砍人 強盜 車禍 都要去跟當事人求證過後才能分享、陳述看到的事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