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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ifu
州長就是女性。
其實這些人的爭議一直在於法律上人是何時存在的。在子宮中的人是否算有生存權?還是要脫離母體才算是真正的人,在那之前只能是母親身體的一部分。即令是我們很多時候也是會把胎兒當成是獨立的個體了,不然哪有一人吃兩人補的概念。
其實,當真強暴犯什麼的例子只是少之又少。拿台灣的例子,一年新生兒20萬,墮胎數50萬。當真有非不得已特殊情由墮胎的最好是有超過5000例啦。多數還不是愛內射又不肯戴套吃避孕藥去夾娃娃。 其實在我看,懷孕8個月墮胎就跟把小孩生在塑膠袋裡面的行為也相差無幾。
不過身為男性,花少少的錢陪女伴去打掉遠好過突然間冒出個小孩。在風險控管中是很划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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