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obben
Senior Member
 
lobb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引用:
作者leeko
照你這麼說來,是因為有這些商業利益的考量,才會驅使金融機構的員工特別去防範詐騙。

假設你有能力,有機會阻止某些憾事的發生,但你沒有去做,你的內心會不會感到不安?

將防範詐騙的動機歸於利益所主導,這種說法已經全面否定人性的光明面。

如果我是這家超商的店員,正常成年顧客就算花了幾十萬元買點數,我也不會過問,成年人的行為自己負責,但不懂世事的小孩子哪能判斷事情的輕重?錢這麼好賺!

吃力不討好是一回事,先問問自己是否問心無愧才重要。


當然做事憑良心是正向的 也希望人人都這樣,不要冷眼旁觀

獎勵洗錢防制、詐騙是激勵因子,抓到有功,實質獎勵一人獨享
萬一被銀行局金管會發現作業疏失造成詐騙案、洗錢大案,那可不是重罰兩百萬可以了事的
商譽損失更超過罰金,後果像是年終變少,銀行全體員工一起承擔。
行員當然卯起來防詐騙防洗錢
舊 2019-05-15, 07:29 PM #1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bb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