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tanleywang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38
引用:
作者惡蟲
你可能對民法不了解。

家長找警察,警察是幫不上什麼忙。
但是家長如果提告,超商是必須把這1萬元返還的。


正解,
超商買東西是標準的買賣契約,
但是對限制行為能力的小朋友而言,
買賣契約的成立會被限制於購買日常生活用品,
比如說去買吃的喝的,或是買公車票之類的,
而遊戲點數很難解釋成日常生活用品,
因此去告的話超商有很大機會要退錢的。
至於遊戲商並非這筆交易的相對人,應該是沒事。

不過依我看阿,只要遊戲有內購機制,就應該歸類為20禁,
這根本是TM的無底洞。
舊 2019-05-14, 05:53 PM #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anleyw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