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聖粉BANG!!
大家不買味全,這跟品質完全無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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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無關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230054
造謠林鳳營是「化工」鮮奶 碩士男與味全和解判緩刑
2018-07-02 15:40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有碩士學歷的黃姓男子上「批踢踢實業坊」網站,指味全公司的「林鳳營」鮮乳是化工鮮奶,被依妨害名譽罪判刑3月,檢方認為,不實謠言貶損味全商譽,致鮮乳銷量大量減少,刑度太輕,提起上訴;台北地院今天駁回上訴,並宣告黃緩刑2年,全案確定。
檢方指控,29歲的黃未查證「林鳳營」鮮奶是否含化學物質,也未查證「林鳳營」鮮乳與1979年發生在彰化縣的「米糠油多氯聯苯」事件有何關聯,2016年11月14日在基隆市住處內,上網登入「批踢踢實業坊」網站的JOKE版留言。
黃留言指「愛林鳳營的看仔細了」,以及「今晚上10:00,公視第13台已經查出來了。原來林鳳營鮮乳是加了許多『化學物質』的化工鮮奶!太可怕了!今晚上10:00公視會播當年頂新集團做『多氯聯苯毒害』的專輯,請轉給大家,記得要看!原來林鳳營鮮乳是化工鮮奶!消費者需知真相…為了國人健康!請轉傳…感恩您」,味全提告,黃被起訴,一審時,黃被判刑3月。
檢察官上訴指出,黃具備碩士學歷,社會經驗並未低於常人,卻任於公開網路上散布不實謠言,惡意貶損味全的商譽,造成相關鮮乳銷量大量減少,原審判他有期徒刑3月,罪刑不相當。
二審指出,黃犯後坦承犯行,因與味全就賠償金額談判差距過大,無法和解,原審量刑無違誤;黃沒有前科,因一時失慮才犯罪,考量他後來與味全和解,獲同意給緩刑機會,依據民事和解筆錄,宣告黃緩刑2年。
https://about.pts.org.tw/pr/latestnews/article/3131
公視基金會針對網路「化工鮮奶」報導聲明
2015-01-16
近日有關網路上、或LINE等通訊軟體上流傳有關公共電視製播林鳳營鮮乳是化工鮮奶的傳聞,公視聲明如下:
一、公視未曾製播過「林鳳營鮮乳是加了許多「化學物質」的化工鮮奶」之相關新聞或節目。
二、公視製作與播出之紀錄片「油症-與毒共存」,乃針對發生在1979年的多氯聯苯毒油事件所製作,內容並無涉及任何鮮乳產品。
以上、特此澄清。
公視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