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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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th
那叫榮民就養金
「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4條第1項各款規定:
1.因公(戰)身心障礙者(領有撫卹令者)。
2.因公(戰)身心障礙退伍後惡化,無能力工作者(領有傷殘證明者)。
3.退伍後因其他因素身心障礙,無能力工作者(領有殘障手冊及醫囑無
法再工作者)。
4.年滿61歲,無能力工作者。
聽起來只要年紀到大概都可以領
金額目前是每月1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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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名目, 但發現過有一個榮民死亡, 身無分文, 後來請榮民服務處辨理喪葬,
據同袍說他是中士退伍, 每月5千,
後來親眼看到他的存摺, 每半年3萬, 證實每月5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