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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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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lifaung
決定十日後追認呢
意外情況還有20天

聽起來很美好,實際上很殘酷,你今天的生意能夠撐過這十天嗎?

你如果知道什麼是風險,你就不會講這種無恥話

帶風向,我也希望你有重要到值得我來帶你的風向呢,顆顆

附帶一提的是,真的有這種萬一出現,銀行保險箱也是會有問題的
所以我的銀行保險箱現在只放了重要文件與硬碟Orz

哪國的緊急情況金融管制是要先等立法機關決議後才能開始管制的?

"一、國內或國外經濟失調,有危及本國經濟穩定之虞。
二、本國國際收支發生嚴重逆差。"
知道風險的人會看著上面那種經濟情勢惡化然後手上還不留有超過十日的可動用資產?

我是不知道你做的生意有多極限啦,我只知道手上連十天的本錢都不留的公司待起來實在很危險

當然要比無恥的話,承平時期直接掏空公司捲款潛逃的老闆或是公司幹部也是很多啦
 
舊 2019-05-13, 03:38 AM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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