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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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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更新1:
金融時報:福建晉華擬求售換技術 屬意美光伸出援手
聯電Orz.

事件更新2:
Order on Motion to Dismiss
看起來前面提到的庭外和解談判很快就觸礁了,
看法庭動態三方針對證據排除以及法院管轄權又纏訟了一個多月。
美光顯然拉攏到了美國的半導體設備廠商出來作證認為在美國審理沒毛病,
聯電主張美國法院對本案缺乏管轄權在臺灣審理最適當,另外美光訴狀有瑕疵,
引用的法條有效力爭議 (DTSA是2016年5月11日生效的法律,
而部分事實發生在2016年5月之前)。美國法院裁定駁回聯電跟晉華的撤案請求,
允許美光再次修改訴狀並在5月24日前重新遞交訴狀。
原定5月24日的案件管理會議延期到6月7日。看來還有得打。
舊 2019-05-11, 09:46 AM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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