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elia18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雖然不太想講不過就是很不要臉,把沒的事情講的和真的一樣,要舉例舉不出半個,只會說沒聽過不表示不會

愛中國的人發言這種程度如果還有人信,那還真是沒救。不過上回大阪謠言就是一堆人信了,和中國人的程度八十七分像

中國人程度如果夠高,會被政府管制資訊只能乖乖接受?台灣黨外以前就不接受啊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管理外匯條例

第 19-1 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行政院得決定並公告於一定期間內,採取關閉外匯市
場、停止或限制全部或部分外匯之支付、命令將全部或部分外匯結售或存
入指定銀行、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一、國內或國外經濟失調,有危及本國經濟穩定之虞。
二、本國國際收支發生嚴重逆差。
前項情事之處置項目及對象,應由行政院訂定外匯管制辦法。
行政院應於前項決定後十日內,送請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
決定應即失效。
第一項所稱一定期間,如遇立法院休會時,以二十日為限。

外匯管制辦法哪來的行政命令硬幹?明明就是有立法授權而且附帶立法院需要追認否則失效

真正厲害的是把這些前提都忽略掉就在帶風向的
舊 2019-05-11, 12:44 AM #39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elia183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