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A10_DDT
剛回樓主的那篇忘記提到,除了沒有直接"頂"回當事人RD之外,其實也有把球打回去給RD的意思
(暗語:我的建議只是經驗喔,你們RD要提出專業的作法或建議,不然出事不要怪我喔...),
畢竟樓主說自己不是RD,結果反而要擔一些應該是RD要做的事。
自己的觀念是,不用分部門、職務,同事間可以幫上的忙,互相幫忙是應該的,或可以提醒的也不吝提醒,
但也要看對方平常為人處事的方式,如果對方平常也是好來好去、遇到事也是會做會扛,那當然就不用寫那份"聲明"email。
如果不幸的,對方是那種有事就很會推的那種,甚至推卸責任那種,那就把球丟回去吧。
|
新環境還在分辨中~ 但, 應該是華人(這次是台灣人)基本上就是那個尿性了.
那我就不賭了, 下次繳回部分確認的資料後就會用: "這是我的經驗, 還是要請RD確認OOXX."
其實我這篇主要用意是在於表達: 人都是心中有成見, 眼中有高低, 凡事要保護自己.
警察會有, 同事會有, 公務人員也會有; 在我看來華人最重, 非洲我不知道, 歐美輕.
(日本人很會poker face, 也很少發作強求, 所以我猜不太出來偏向於哪一種)
離題了 XD 目前只有我在分享, 那其實挺沒FU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