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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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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網友聊聊後回家稍微跟家人詢問, 晚上想了想近來的工作與人生中自己的轉變.
領悟到: 人人都說原則, 但實際都是看怎麼表達.
先說我開車停紅燈(完全靜止)被後車追撞最終免擔負責任(避開3成定律).
出事情很標準, 打給警察, 過來拍照畫圖, 然後一起去警局寫單子, 自己拿走紅色.
想起來警察突然一句你有沒有用手機, 當下我是有警覺的, 馬上說沒有, 強調沒有.
=> 為什麼開車停紅燈完全靜止有行車紀錄情的情況下, 你要問我有沒有用手機?
問了我家人車子出來被闖紅燈的追撞依然負擔三成, 家人的反應是: 他闖紅燈不對!
所以我猜想家人講話太直接被判定為有看到對方闖紅燈過來, 所以應注意而未注意.
=> 無關乎對方闖紅燈, 重點是家人怎麼跟警察應對的.
就在昨天工作我回答了要確認開口尺寸才出圖比較好, 下班前研發就發圖過來要我確認.
回Email給對方說為什麼把圖面發給我? 對方說請我看看有什麼要注意的 (一聽這個慘了)
=> 我應該不要提醒研發要注意什麼, 因為開口提醒了變成我要幫他們去做這件事情.
=> 而且最糟糕的是可能日後有什麼問題, 會有部分責任歸屬到我身上.
諸如此類的事情很多, 經常跟國內外歐美日中/台的人一起工作, 華人最愛套話抓用詞.
這篇只是有感而發~ 大概這也是為什麼我不愛看新聞, 把這套發揚光大的都在新聞上.
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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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兩個一樣, 也被禁止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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