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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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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第一類有規定示範和禁止事項,到底是裝傻還是裝懂

第四十一條 下列貨物除經主管機關會商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公告對國家安 全、國民健康或國際承諾有重大不良影 響者外,得免申請簽證或核准,不受其 他法律或其法規命令有關輸出入規定之 限制:

一、第一類示範事業自國外運入示範區
或自示範區運往國外之貨物。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三十五條第三項授權訂定之臺灣地區 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大陸地區物 品除符合該辦法第七條第一項各款規 定外,原則上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舊 2019-05-08, 12:37 PM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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