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faung
洗錢防制法是因為阿扁透過多層的轉匯引起注意
假設這些官員並沒有透過此類的多層次轉匯來逃避監管, 其實以你Melia1830大濕的優秀邏輯可能可以入他們罪
但是在法治國家裡, 這並不構成相關的問題
換個面向想, 至少他們家還有在抓這些不正當撈錢撈過頭的(例如說華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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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搞到很多錢不見得要用不合法的手段
只要你能掌握行政權, 舉凡變更地目, 土地周邊開發, 甚至是人為產生金融波動都可以在灰色地帶"合法的"賺到錢....
(例如某人愛發twitter其實就可以賺到錢, 還不見得是非法的, 因為他可以舉證財產已經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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