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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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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引用:
作者恐龍王
所以?
你看到路上有人打小孩你不敢救他的話至少報警吧?
老師為什麼不敢?
不怕弄丟工作的話就直接來,拍照錄音錄音搜証,假意要他們寫悔過書留下証據。
沒証據的話至少先保護小孩。

怕弄丟工作就先保護小孩,再適時搜証,然後把証據寄到各大報。
就這麼簡單,如果你還記得你身為一個人的話!!!至少要先保護小孩!!!!!!


你跟我這樣講沒有用, 你從政開始改善看50年有沒有希望.

我的工作中都是面對大屁孩, 不存在幫忙他們這種問題.
只是坦白寫出社會現況, 你在這裡激動的回覆我那篇沒用~
舊 2019-04-29, 01:52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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