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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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bcpanadol
二兵擺明不鳥你了, 你竟然還搬出這些規定! 你真的當過兵, 老實講!
我跟你講啦, 你不一定尬得贏阿兵哥, 領導統御那麼簡單喔!
你根本大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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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也帶過兵
呵呵
然後我貼的是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懲罰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5 月 06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本法 104.05.06 修正之第 12 條第 2 款、第 13 條第 2 款及第 18
條規定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 二 章 懲罰種類及違失行為
第 14 條
士兵懲罰之種類如下
一、降級。
加油好嗎?
反正不管我貼什麼資料 你們都會投反對票
然後要你們查資料 貼資料上來討論你們不要
反而要別人給你
反而質疑別人有沒有當過兵 帶過兵
越來越沒底線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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