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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44
引用:
作者abcpanadol
二兵擺明不鳥你了, 你竟然還搬出這些規定! 你真的當過兵, 老實講!

我跟你講啦, 你不一定尬得贏阿兵哥, 領導統御那麼簡單喔!

你根本大外行
抱歉我也帶過兵

呵呵

然後我貼的是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懲罰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5 月 06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本法 104.05.06 修正之第 12 條第 2 款、第 13 條第 2 款及第 18
條規定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 二 章 懲罰種類及違失行為

第 14 條
士兵懲罰之種類如下
一、降級。


加油好嗎?

反正不管我貼什麼資料 你們都會投反對票
然後要你們查資料 貼資料上來討論你們不要
反而要別人給你

反而質疑別人有沒有當過兵 帶過兵



越來越沒底線了 呵呵
舊 2019-04-24, 08:44 PM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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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4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