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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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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44
引用:
作者syntech0307
這些真的不痛不癢.
所以以前才送禁閉室.

另外,
不可以禁足超過28天,
也就是他每個月可以奉旨放假.
罰站罰勤必須每小時休息10分鐘,
不可以連續罰,
不可以耽誤就寢時間,
否則他可以投訴你不當管教.
而且必須有領導幹部在場監督,
放安官處還好
否則連隊又浪費一個幹部,


然後送法院,
法官念你有教化可能,
先來個緩刑,
不然就不關改折算罰金,
現在都志願役
他們是領薪水的 記大過退伍就好了

怎麼規定就怎麼做
像前陸軍阿帕契飛官 勞乃成 他也不痛不癢阿
退休金照領阿

那不然像以前一樣 看誰不爽就弄死誰
改成這樣有沒有比較好?
舊 2019-04-23, 11:46 PM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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