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市長真的很有種,先罵了台大法律的馬前總統
又罵了KMT過半數時表決通過的法案
真的是敢講,一定要出來選總統!
現役士官長:平時不用軍法 國軍更有戰力
蕭景方/現役士官長
在洪仲丘案爆發之前,所有軍人犯罪案件都是由軍事法院審理,然而因為軍事法院的審判
過程,遠不如普通法院公開透明,且軍法官的相關人事權與管理權,都掌握在國防部手
裡,如此一條鞭且球員兼裁判的情形,更增添了一般人民對於軍事審判制度的不信任,也
因此在龐大民意壓力下,當年立法院修改《軍事審判法》將審理權責劃分為平、戰時,平
時審理權責移由普通法院,戰時才會由軍事法院審理,所以軍法並未消失,只是審理權責
轉移,更加公正與客觀,對於軍中人權更有保障。
其實不要說是一般國人,就連服役的軍人根本也對軍事法院一無所悉,這些軍法官稱謂雖
然跟普通法院的法官相同,然其組成背景與實際運作仍有相當程度之差別。軍法官在面對
同屬一條鞭的上級「國防部」壓力下,其當然無法公平客觀行使獨立審判的權力,且軍法
官多數也為軍人出身,如果有熟識的長官或同儕私下的請託或關說,也可能造成軍法官審
理案件之壓力,衍生審判結果不公正。
「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相信當過兵的人對這句話都不陌生,也正因為
這樣的陋習,造成同樣的違失,沒有關係的低階官兵就是依法究辦,有關係的高階將校,
只有口頭告誡。很遺憾的,論者就是沒靠山也沒背景的低階官兵,對於時常在身旁發生的
不平案件,實在罄竹難書,畢竟一切的「是非」都是由掌權的長官來定義,如果發表與長
官不合意的言論,就會被當作要與體制對抗,所以多數人為了能夠安心服役到退伍,只好
將心裡話吞下去。
也有人說,軍人犯法案件移由普通法院審理,因為普通法官不懂軍隊的文化與體制,所以
判決結果往往與長官的期待有落差,因此而造成軍隊紀律難以維持。然而,對於這樣的結
果,反而顯示軍事審判確實更應改革,普通法院法官或許真的不懂軍隊的文化與潛規則,
但正因為如此才能夠回歸事實與法規公平客觀審判,而無法如軍事法院迎合長官想法就做
出「好」的判決。
掌權者一定會希望透過法律約束「違法」的官兵達成整肅軍紀的效果,然而這樣的假象正
義,卻也導致軍法淪為掌權者合法操弄的工具,正如同當年的洪仲丘會在退伍前被火速送
往禁閉室,到底是因為攜帶照相手機就萬惡不赦,還是因為仗義執言而惹怒長官的後果
呢?如果當年實施悔過前要先送到普通法院審理,洪仲丘還會被送禁閉室嗎?值得國人深
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