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起司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0
引用:
作者DAYI5566
https://news.tvbs.com.tw/life/339498

有民眾投訴,知名連鎖好市多大賣場對消費者不當攔檢搜身,好市多員工還要求他在離開時,脫下外套抖動檢查,讓他飽受屈辱,消保官事後稽查發現,這家大賣場的大門豎立警告標語,要求客人受檢,判定業者違法,開罰6到150萬,但業者強調,他們在全世界的規定都一樣,不會因此撤掉告示牌。

就是這個幾乎跟人一樣高的告示牌,引起消費者不滿,仔細看最後一行字,「請允許讓我們檢查隨身手提包包」。消費者:「他們自己要設安全系統,不應該搜人家的東西,就有點麻煩啦可是還好啦。」

有消費者指控,日前離開大賣場,門口員工要求檢查外套,讓他感到很羞辱,消保官接獲投訴,前往稽查,判定開罰6萬到150萬。北縣消保官何瑞富:「除非是有法律上的理由,拿出搜索狀,不然的話,大賣場這邊是不能夠要求檢查你的包包,或是檢查你的物品,或是要去核對你發票上的物品。」

是不是把消費者當賊看,賣場表示,全球分店都這樣規定。好市多店長:「我們只是請客人打開讓我們看一下,如果他堅持,我們也不會強制。」

賣場強調不會搜身,但消保官表示,只要結帳離開收銀台,不管是核對發票還是脫衣服、搜包包,都違法,就連張貼檢查的告示牌都不准,建議賣場最好設置防竊感應門,或是增加置物櫃減少紛爭。

原來以前就被罰過,真是死性不改

公司規定能大過國家法律嗎

...


連張貼檢查的告示牌都不准
好大的官威啊
有法規說店家不能張貼檢查的告示牌?

另外
好事多會員條款如果有寫,會員應該接受檢查的話
公司規定沒大過國家法律,但受法律保障

民法第 153 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再來
行政裁罰不代表行政處分正確
也是有被法院撤銷的可能
所以被罰過不代表法律上站不住腳
舊 2019-04-17, 04:26 PM #1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起司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