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起司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0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店家正常是看到(發覺)你(疑似)偷,所以才會抓
當然人也會有看錯
沒有什麼腦不腦補

至於結完帳後又在門口檢查
印象中不久前才有人貼新聞

裡面有寫:
美國一位專欄作家曾發起「不拿收據運動」,還指出不給店員看收據也不會犯法,如果遭店員阻擋或發生肢體接觸,店員反而就可能會涉攻擊等罪名。不過這位專欄作家大錯特錯,因為「看收據」這項規定,早就寫在會員規章裡,而能進去好市多購買商品的會員們在申請時也已簽了名,所以檢查收據是好市多的權利。

所以並不是一律不能檢查或不合法的
舊 2019-04-17, 02:55 PM #1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起司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