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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95
引用:
作者usher67
我的想法是:如非 "現行犯" 就不能制止他人離去。
除非賣場員工當場出示竊盜監視影片,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至於感應門能不能當竊盜證據強制對方配合,我就不清楚了。

現行犯就直接“逮捕”就好啦...
刑訴88 何必討論民151?
舊 2019-04-17, 10:10 AM #6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