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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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那是因為“事後” 客觀上我們已經知道員工發生錯誤
但是在“當下” 員工主觀的認知是自己在執行自助
當然我們並不知道員工的懷疑有什麼根據
譬如說經過感應門警鈴響了
顧客不願打開包包自清
也不願等警方到場釐清事實想強行離開
員工該不該阻止呢?
反過來說
老闆誤會對方吃霸王餐
“事後”才發現老闆娘已經收錢了
老闆會因此不適用151 構成妨礙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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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自助手段也是受限的,更何況在沒有明確的事證下有權力把人推倒或扣留?
打開包包自清?
安安,請問你聽過無罪推定嗎?
最後的問題,那老闆道歉時記得要露出XX也許可以不用被告強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