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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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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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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8
我看大家完全沒搞清礎狀況,
本案地主因土地重劃繳不起地價稅,
於是被迫賣地,
賣地有所得必需繳增值稅毫無爭議.
(地主靠妖的是地價稅而不是增值稅吧)

但問題是誰買的起地?
是財力能拿直接拿出幾億, 以後每年繳幾十萬地價稅, 可以不不痛不癢的建商與財閥,
於是土地若現在接開發, 幾億地蓋出十幾億房子, 產生的利潤被誰拿去?
即使地現在不開發, 繼續放到讓幾億地漲到十幾億的利潤被誰拿去?

這種設計不良的高額地價稅,
就是政府幫財閥搜刮土地資源的工具.
舊 2019-04-16, 10:59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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