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吼吼熊
剛剛看一下591,這種類型的房子在士林北投大概租一萬三附近,就算租出去一個月還要繳一萬,而且自己一樣要找地方住,還要負擔空租跟維護,怎麼看都不覺得划算。
壓力太大,很容易嘎不過來。
|
所以很多好笑的 想用租繳房 這種好笑例子阿
這種情況,只能用在4X年前,或是說 你是去弄法拍屋 分隔多間後 分租出去
才有可能cover過去,單間套房 想這樣搞,去買樂透還比較實際
單間套房,會去這樣租的人,本來就不是以居住大小
而是預算優先的人居多
講白了,通常經濟條件沒有很好
而這種人,通常生活習慣都很差
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一些包租公包租婆 搞到後來 乾脆賣掉 不收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