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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aelweng
對,還寫成法規,戶籍不在就不給
即使不是定居中國,2年沒住台灣也會被除籍
投票權跟著戶籍沒有問題
因為本來就有區域的限制,當地居民才有投票權
但退休金是與雇主的勞動契約內容
人家已經付出了約定好的勞動
定居台灣才給錢並不合理
回溯領有5年限制的
當然是大法官才能給結論
但在這之前,要看訴求有沒有道理
沒道裡的話大法官也不會受裡
特殊國與國的關係是李登輝自己用嘴噴出來的
並不是國民黨倒出來的立法
兩國論的當下是兩岸最接近戰爭狀態的時候
依照修憲內容以及衍生出來的法律,例如國統綱領,兩岸人民關係等等
法理上的兩岸關係其實是 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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