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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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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還寫成法規,戶籍不在就不給
即使不是定居中國,2年沒住台灣也會被除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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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 Jo Chin
如果我堅持我的居住遷徙自由在選前4個月內要搬家遷戶口而喪失投票權
難道說選罷法如此規定也是抵觸居住遷徙自由?
退休金還可以回溯領,投票可不可能回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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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權跟著戶籍沒有問題
因為本來就有區域的限制,當地居民才有投票權
但退休金是與雇主的勞動契約內容
人家已經付出了約定好的勞動
定居台灣才給錢並不合理
回溯領有5年限制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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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elia1830
這要大法官解釋吧
隨便人就能解釋,要大法官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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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大法官才能給結論
但在這之前,要看訴求有沒有道理
沒道裡的話大法官也不會受裡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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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elia1830
根據國民黨自己以前的定義,台灣和中國是特殊國與國的關係,才會有有特殊的兩岸關係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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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國與國的關係是李登輝自己用嘴噴出來的
並不是國民黨倒出來的立法
兩國論的當下是兩岸最接近戰爭狀態的時候
依照修憲內容以及衍生出來的法律,例如國統綱領,兩岸人民關係等等
法理上的兩岸關係其實是 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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