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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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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引用:
作者Dz6810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四個輪胎氣放光光,
由於不是不能恢復的損壞,
毀損罪無法成立,
但對車主的處理麻煩.


刑法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可能會中標,要看法官怎麼認定致令不堪用這一項。

以前上課有聽過老師舉例,有法官用文字解釋,認定輪胎放氣後車輛就無法行駛,毀損罪成立。
舊 2019-04-09, 09:02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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