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賓士男亂停車被刮 還告停車位主人毀損
瀏覽單個文章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8
引用:
作者
Dz6810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四個輪胎氣放光光,
由於不是不能恢復的損壞,
毀損罪無法成立,
但對車主的處理麻煩.
刑法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
致令不堪用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可能會中標,要看法官怎麼認定
致令不堪用
這一項。
以前上課有聽過老師舉例,有法官用文字解釋,認定輪胎放氣後車輛就無法行駛,毀損罪成立。
2019-04-09, 09:02 AM #
49
leeko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leeko
查詢leeko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leeko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