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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f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40
引用:
作者BALA
其實就雙重國籍的議題
若只加諸在中國籍上
給大法官釋憲
應該是有違憲疑慮

我認為標準應該一致
台灣不認可大陸國籍
就該統一標準
只要中華民國公民有其他國籍
一律除籍
這樣比較公平

台灣一堆在國外工作 國內幾乎不繳稅
老了就回台灣看病的垃圾華僑
看醫生還會說自己是美國人
好像有綠卡比較高級一樣

有綠卡只是有居留權
還不是美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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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
舊 2019-04-09, 04:10 A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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