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09036
有房子租人家的
通常都不缺錢而且自己另有房子住
所以這些人就算你不租
他也不會降價
真正可以打擊到的就是提高自住以外的地價稅或房屋稅
也就是名字底下只能有一棟是自住
這棟的地價稅或房屋稅就很便宜
但是超過這一棟就課很高
繼承過來的比照自住
但也只限一棟
這樣一來除了照顧到自住的百姓以外
也能打擊投資客
不過要落實這個法案
就端看你選的民意代表是地主還是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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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a大的辦法,
不過現在就有用這個政策了,只能限定一間辦自住,好像地價稅還房屋稅便宜很多,
非自住的就高很多,不過跟房東收的超高租金比,那些比較高的稅金根本不痛不癢,
所以要把稅金再提高,但提高地價稅或房屋稅,屆時又會有一堆"好事"者跳出來指責吧。
我覺得問題是出在空屋多,卻一堆人買不起房子,所以應該先從空屋稅下手,
有人提出參考用電量的多寡來判斷,一個房子有沒有人住,電量度數會差很多。
想規避這辦法,空屋開整天的冷氣、電冰箱、除濕機等大電量的電器,或許可以規避掉,但變成要多繳電費。
而且用辦自住這方式,投資客也不是省油的燈,他們會找很多人頭來辦,
但絕大部分那些人頭不會真正住在那間房子裡面,所以說用電量度數來看。
但是我們偉大的立法委員、大有為的政府,多的是跟這些投資客、財團關係密切,
甚至自己就是投資客,所以不曉得要到何日才會生出這套法律,然後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