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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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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中華民國的國籍法以屬人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除了高階公務人員及公職人員外,承認雙重國籍。 國籍法規定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或是出生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另外還有歸化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因此常有中華民國公民既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也同時持有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外國之護照?
PS. 我贊成JJ的看法, 兩岸本來就不是彼此接受的, 慢走不送. (以國籍來講, ****是特例)
其餘的, 如果雙重國籍要開始處理成只能有一個國籍, 就宣告吧! 目前看到還是雙重國籍制.
宣告, 給時間(譬如每個人都一樣, 2年時間)去處理處理, 那很OK的~
覺得"外國人"來佔台灣便宜的請快開口去推動, 台灣要鎖起來很OK, 請!
PS. 我不是來戰的, 只是說這一類的事情一起處理處理, 所以統一制度而言去做一次弄好.
如果又是看到****事務就高潮火大要謾罵的, 我就不奉陪了.
只是想起台灣很多人也討厭外國人來佔用資源, 所以一併提起, 也覺得一起處理.
**** 是 台 / 灣 & 中 / 國. (嗯, 還是不要踩線好了, 我的看法不是光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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