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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京(1047年2月14日-1126年8月11日),字元長。北宋興化仙遊(今屬福建莆田市)人
【奸臣傳】北宋六賊之首:惑主專權的蔡京
宋人認為,徽宗朝的「北宋六賊」,正是導致宗社之難的歷史罪人。
當金兵南下,虎視京城之際,徽宗為避兵燹,匆匆退位。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太學生陳東上書繼任的欽宗,指斥前朝六大奸臣,認為「宜誅六賊,傳首四方,以謝天下」。其中,禍主弄權、結黨營私的宰相蔡京乃是六賊之首,最為後人熟知。
蔡京一生歷經神、哲、徽、欽四朝,四度為相,專權近二十年,可謂元老重臣,榮顯至極。然而他生前便被大臣上疏十四宗罪,罔君父、廣費用、變法度、喜導諛、窮土木等,無一不是禍國殃民之舉。故最終蔡京自食惡果,活活餓死於流放途中,身後更被載入《奸臣傳》,身死名裂。
苛徵暴斂,以濟君欲
或許由於前朝君臣政策反覆,理財不當,徽宗初年竟出現國庫極度空虛的窘況。蔡京當權可謂「臨危受命」,針對茶法、鹽法、方田、漕運等多方面進行「經濟改革」。王安石之法發展至徽宗朝,已無太多富國強民的意義,並淪為小人聚斂財利的工具。蔡京發明的謀取暴利的的茶鹽二法,對百姓造成的苦難尤甚。
在茶法的改革上,蔡京允許商人與茶農直接交易,但必須購買官府壟斷的茶引(一種運銷資質)及盛茶器具。官府不僅從中獲取高額的茶引收入,並且強令商人在買茶、販茶之地重複買引,而茶租不減,令商人皆視茶法如傷人猛虎。
鹽法取利更甚於茶,蔡京的鹽鈔法,命鹽商向官府購買鹽鈔資質,管理上與茶法相似。然而在實行過程中,他多次改變鹽鈔,時常出現購鈔而鹽未給、新鈔代替舊鈔、再輸錢購新鈔的惡性循環。宋史載,無數家財數十萬貫的人家,受此鹽法連累,朝為富商巨賈,夕則破產變成乞丐,更有那絕望者投水或自縊輕生。
經過蔡京的改革,北宋財政似乎實現成倍的增長。但這種做法,實為通過搜刮民脂民膏帶來短暫的經濟繁榮。《宋史·食貨志》載:「異時一日所收不過二萬緡,則已詫其太多,今日之納乃常及四五萬貫。」然而,因茶引、錢鈔的售賣大權屬於中央,其稅收亦不許地方支用,因此蔡京不過是用強徵暴斂的方式,將天下財富盡歸京師,收作天子私財。而大宋巍巍基業,正在這些苛捐雜稅中逐漸走向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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