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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日帶肉製品 恐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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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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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引用:
作者
abcpanadol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台灣更嚴格, 要小心
七年以下...判30天,易科罰金
併科300萬以下...罰1萬....意思到了....
這法律條文超蠢的
下限呢...沒有...
要是改成...3年-1年...併科100萬-50萬....
你說..誰不怕
2019-04-06, 09:20 PM #
21
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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