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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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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anderson1127
兩者都是霸凌 , 都不可取!!


看來你小時後 沒被人霸凌過~~~~~~~~~~~~~~~~~~~~~~~

引用:
作者bawti
+1,治標不治本,以後兩方問題會更多。


如果用講的有用。要警查局做什麼!?

非律兵 現在 販毒 抓到 下場如何大家都知道。為何還有白痴台灣人死在那邊

引用:
作者nikon5
這個媽媽已經犯罪了
隨然可能緩刑
不過多了前科
還要民事合解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190402/1544356/



有前科又如何!? 我一堆有前科的朋友 現在也過的好好的。住我樓下那個 現在還在當保全

今天才和住我對面的去法院。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9-04-04, 01:24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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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