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zombie
基本上個人認為政府只是穿著光鮮亮麗的強盜和小偷而已。
要政府直接將福利或資源大筆挹注,不是行動遲緩,就是助長貪汙橫行。
救急應該由民間團體出面,效率與效果應該會更好。
政府應該做的是,創造階級流動性,讓人民看得見希望。
幫民間團體培養與尋找人才,監督民間團體,讓其組織更完善、財務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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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代表該國不夠民主,人民對政府的監督管理力道不夠。
我反而反對民間團體,那連民主監督都管不到,例如台灣各體育協會。
另外平民就當一輩子平民,不用去妄想罕見的階級流動,該思考要如何階級團結爭取生存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