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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請喪假卻遭同事瘋狂指責 她怒:勞基法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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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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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8
引用:
作者
Earstorm-5
區區5天 (還是我記錯了?) 有啥好計較? 但績效一定要打低, 按比例, 獎金分給幫忙的同事.
不要什麼事情都混為一談, 當然我也是冒險來提出一個, 我認為生小孩請半年的那種就真的不太應該.
半年的等於空轉, 沒有人能長期負擔, 這個必須找新人來替代..
如果是2個月, 獎金等分給其他人, 那我覺得還好, 半年都是大型案子, 幾乎都不在, 回來也無法接手.
但還是要看工作類型, 我的職務都是要長期追蹤, 2個月回來就要"很認真"溫習, 6個月是無法的.
你說的這個聽過教師界的案例
女老師懷孕請半年產假
請完產假之後剛好暑假
暑假結束開學一星期又請七八個月育嬰假
育嬰假結束又懷孕了
又請產假
學校不能開除
又是在學期中請長假
也找不到代課老師
__________________
我只是一個活得有點久的小屁孩。
2019-04-03, 04:16 PM #
25
熊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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